关于组织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022-12-02 14:51:43.0

区教委所属学校: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和内容

      满意度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和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扫描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 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请各学校收到本通知后,组织将《关于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在各学校官方网站首页分别公告(公告内容保留到12月31日)。可将“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采取“飘窗”等形式等合适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满意度调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